2020年1月,孙毅律师团队接受华某某(化名)家属委托,担任华某某的辩护律师。在会见当事人以及阅卷之后,团队律师对案件情况进行了全面研讨和分析,拟定了轻罪辩护的方案。本案中有两个需要重点关注的点,其一,两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轮奸;其二,华某某的行为能否构成犯罪中止。围绕着两个关注点,团队律师与公检法进行了深入沟通。最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确定了不构成轮奸,而且华某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而非犯罪未遂。
案情概要:
被告人华某某和朋友在酒吧消费之后,邀请陪酒女到朋友住处继续喝酒。后华某某和朋友采取掴掌、撕扯等方式欲与陪酒女发生关系。在遭到反抗之后,华某某等人停止了犯罪行为,随后陪酒女报了案。
判决结果:
被告人华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法院判处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