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毅律师担任了樱桃直播女主播郭某某的辩护律师。本案中,当事人家属于2019年3月,在郭某某刚被采取刑事拘留之后就委托孙律师担任郭某某的辩护律师。律师的早期介入可以帮助当事人在公安侦查阶段与侦查人员沟通,如果可能的话,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不予批捕。虽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成功取保候审,但是如果有取保候审的事由,辩护律师是不会错过取保候审机会的。
本案中,孙律师及其团队律师就所传播的淫秽物品鉴定事宜,多次与承办警官以及承办检察官沟通。因为本案中公安机关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的事实证据较为充分,我们的重点就在司法鉴定以及从轻量刑情节方面。由于前期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较为顺畅,当事人认罪态度较好,我们在开庭前已经确知了检察官的建议量刑幅度。而郭某某本人及其家属对该量刑幅度均无异议。法庭随后做出了判决,次日郭某某就因羁押期限届满而予释放。
案情概要:
郭某某于2018年12月2019年2月期间,在被告人王某某的介绍下郭某某在樱桃网络平台进行网络直播。郭某某在此期间将向其赠送虚拟礼物“跑车”的观众添加至自己的福利QQ群。进入该群的观众可以下载观看郭某某上传至该群共享中的视频文件。之后郭某某与直播平台将虚拟礼物按照约定比例折算成人民币后牟利。
法院判决:
本院认为,郭某某、王某某以牟利为目的,明知是淫秽视频而予以传播,其行为已经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予以惩处。郭某某到案之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判处被告人郭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