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师团队接受H某委托,担任其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的辩护律师(H某与前案例中的Z某系同一罪名但不同案的当事人)。接受委托之后,本团队律师查阅卷宗,与检察院、法院就案件进行沟通交流,提出H某构成自首、社会危害性较小等辩护意见,为法院采纳,最终法院决定对被告人H某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案情概要:
黑龙江乾易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分享消费经济模式为名,使用微信、QQ等社交媒体进行培训,通过认购商品取得入门资格,介绍他人发展下线,形成层级关系,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酬返利,根据下线人数的不同,设置“会员”“站长”“中心主任”等层级。被告人H某于2017年7月29日注册乾易通会员,后成为站长级别。H某所在层级为7级,下级会员总数905人,下单2169单,累计充值金额为683500元。
判决结果:
被告人H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