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免费咨询:13918932393

寻衅滋事与聚众斗殴案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刑事案例 > 寻衅滋事与聚众斗殴案

田某某寻衅滋事案-缓刑

作者:上海刑事律师   来源:中国律师网   日期:2021-01-18 21:13:29   0

孙毅律师及其团队律师代理了田某某和田某一寻衅滋事案,并担任了田某某的辩护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阅卷以及与公检法的沟通,孙律师确定了轻罪辩护方案。本案的案件事实比较简单,证据材料也很充分,在确定无法做无罪辩护的情况下,本案的关键点就落在了,从轻或者减轻情节的认定方面。

 

案情概要:

田某某和田某一等人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某饺子馆用餐时,因酒后言语调戏女服务员,与前来劝解的苏某某等人发生争执并殴打苏某某,田某一手持断裂的汤勺刺伤苏某某,经鉴定,苏某某因遭锐性外力作用导致颈部左侧皮肤组织裂伤,已构成轻伤二级。

 

判决结果:

本院认为,被告人田某某和田某一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二级,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在案发后有坦白情节,且已取得被告人的谅解,法庭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所提对两名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判处田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