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展:
孙律师及其团队成员于2019年8月接受李白军(化名)家属的委托,并担任了李白军的辩护律师。在初次与家属沟通及会见当事人之后,孙律师团队通过集体讨论后,孙律师亲自赶往李白军所在城市的公安局扫黑专业队(涉黑案件)向承办的警官递交了法律意见书,建议承办警官对本案当事人作出取保候审的处理。孙律师在办案机关与承办警官积极沟通,警方表示本案属于当地涉案金额较大的刑事案件会集中作出是否取保的决定。在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和现场沟通之后,孙律师及其团队成员高度关注该案的实时进展,每天都保持与专业队警官沟通,表达李白军行为不构成犯罪和李白军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法律意见。在李白军被拘留30天之前,孙律师及其团队成员积极与检察院检察官沟通,先前表达本案不符合逮捕的法律意见。最终在案件被移送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前,公安局采纳了我方取保候审的意见,即对李白军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李白军在被拘留30日后回到家中与家人团聚。
法律意见的思路如下:
其一,李白军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其二,李白军本人也是受骗者和被害人。
其三,对于中介公司和被害人儿子之间的违法登记和公证,李白军完全不知情。
其四,本案中所谓的“被害人”不存在实际的财产损失。
案情概要:
2016年,李白军经常接到中介公司给其打的电话,其中有一次中介公司告知李白军,现有一人王甲(化名)急需用钱欲拿其房屋抵押借款,问李白军是否愿意借款。李白军心想可以当做投资就答应中介公司的邀请。后李白军与王甲以及中介公司三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35万,用王甲的房屋作为抵押。但该房屋实际上是登记在王甲父母名下,但李白军对此不知情,后中介公司和王甲通过伪造相关证件和找人假扮其父母的方式,办理了抵押登记。
第二次,中介公司又给李白军打电话,告知现又有一人张乙(化名)急需用钱欲拿其房屋抵押借款,希望向李白军借款,李白军欣然接受。三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55万,以张乙所有房屋抵押。但该房屋实际上是登记在张乙父母名下,但李白军对此不知情,中介公司和张乙伪造公证登记,李白军信以为真。
之后,王甲和张乙到期无法还款,李白军欲实现抵押权,并向法院起诉。王甲和张乙父母向公安报案,称李白军与中介公司、王甲、张乙串通,合谋骗取其房产。
目前处理结果: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已经对李白军做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