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毅律师代理了蔡某某信用卡诈骗案,担任了蔡某某的二审辩护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阅卷以及与检院法院的沟通,孙毅律师确定了轻罪辩护的辩护方案。本案中,孙律师重点从被告人的再犯可能性角度进行二审辩护,积极协调被告人及家属,退赔银行欠款。最终通过庭审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结果。
案情概要:
被告人蔡某某于2008年10月,向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申领了两张信用卡,额度共计为20万元。从2008年10月至2013年6月,蔡某某持卡透支消费,截止案发,累积拖欠本金8万余元。期间,银行通过电话、短信、信函等方式多次向蔡某某催收上述款项,蔡某某未予归还。
法院判决:
蔡某某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本院对辩护人的相关意见予以采纳,对上诉人蔡某某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