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20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2019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3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为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依照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判处刑罚的原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罪犯的减刑、假释补充规定如下:第一条对拒不认罪悔...[了解更多]
2019-05-3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更多]
2019-04-04
刑法条文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案标准本罪属于结果犯,刑事立案的标准为死亡结果的发生,构成故意杀人犯罪既遂。但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杀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足以致人死亡的故意杀人行为,但最终未发生被害人死亡结果,只是造成一定的伤害结果或未发生任何结果时,也将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此时行为人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的预备...[了解更多]
2018-05-16
案情: 林某于2000年12月25日20时30分驾驶大货车与相向行驶的杨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后座乘员王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当场死亡、杨某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案发后,林某破坏现场,驾车逃离现场80多公里。当日22时20分,林某以电话方式向交警大队投案,经责任认定,林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公诉机关对林某提起公诉时,未认定林某具有交通肇事罪中的逃逸行为,只认定林某具有自首行为。 本案中,对林某是...[了解更多]
2018-03-02
案情:马某系某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经理,在与中国建设银行某市支行一办事处客户部经理王某无贸易往来及代理关系的情况下,不通过银行办理承兑汇票贴现,而直接收取王某交来贴现的承兑汇票6份,总金额100万元(上述汇票系持票人申请贴现而交到该支行办事处的),收取王某贴现利息共计2万余元,已入该单位财务账,贴现款则由马某通过个人账户为王某开出本票或汇票贴现。王某将该部分贴现款用于炒股,但马某并不知情,也不知道...[了解更多]
2018-03-02
[案情简介] 1997年3月10日李某持周某在g县建行的定期存单,向p县典当行申请质押贷款15万元,p县典当行派工作人员于当日上午10时到g县建行营业室核准该存单,当时g县建行营业室有会计一名和出纳员董某在场,会计将该存单递给出纳员董某,出纳员董某审核后与p县典当行工作人员订立了一份核押协议书,并加盖了g县建行储蓄专柜印章。之后,p县典当行与李某订立了质押借款合同,向李某出借了为期3个月的贷...[了解更多]
2018-03-02
(一)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行为人应当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按照本法第17条的规定,行为人年龄不满14周岁的,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一概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犯任何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已满14周...[了解更多]
2016-01-06
考虑刑法的世界发展趋势,在刑法典第17条里对责任年龄作了较为集中的规定,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三个年龄阶段。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按照我国刑法典第17条第1款的明文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进入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由于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体力和智力已有相当的发展,具有了一定的社会知识,是非观念和法制观念的增长已经达到一定的程度,一...[了解更多]
2016-01-06